怀化新闻网讯 为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健康运行,切实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去年来,中方县审计局结合对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多次以专题形式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和提出合理化建议,助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化,确保专款专用,并向民生、向基层、向质效倾斜。
一是建议对单位公用经费进行足额保障。即实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头费保障刚性化管理。一方面,该县要求县财政局严格按各机关事业单位的“三定”编制方案核拨人员经费;另一方面将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年终绩效奖金和“五险一金”等,按规定标准金额纳入财政统一保障,以达到肃清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因人头费不足而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动机。
二是建议进一步盘活财政专项存量资金。该县依据《预算法》,责成县财政局于每年年底,采取断然措施,全面收回各类结转结余资金,特别是超两年结转结余的专项资金。对已开工未完工等项目,翌年初再据情据实,重新进行预算申报审批,以达到减少机关事业单位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趴账”、“睡觉”的现象。
三是建议进一步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为切实改变以往专基资金散小、利益固化的格局,最大限度发挥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该县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须从严把好项目前期申报、审批、预算和资金申请、拨付、使用过程关口,实行一个专项资金一个管理办法,并建立专项资金退出和扣减机制,同时该县还要求县财政对本级政府安排的项目结算全部采取直接支付的方式,以达到有效控制项目建设的方向、规模,管住骗取套取财政专项资金的行为,避免损失浪费情形的发生。
四是建议加大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考评结果的问责力度。该县通过细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责任体系、效益标准,力求强化各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归口和财务部门人员“专款专用”的法规意识,确保实现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同时该县还明确对日后再出现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行为,一律从重处罚,以切实维护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合规合法性和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曹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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