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建设是一项系统性惠民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调动多部门积极性协同作战,才能确保各项惠农金融政策落实到位。县金融、财政、农业农村和金融企业、保险机构要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完善工作制度,理顺工作流程,定期到基层一线调查梳理、研究解决农金站(室)建设运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农村各项金融服务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建立长效宣传机制。金融知识政策性强,要坚持至少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金融工作服务站、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农金室工作人员守法合规意识、防范风险能力和日常业务技能。要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宣传载体和形式,按照紧贴农村实际,紧贴农民需求的原则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将农金室业务范围、营业时间、办理速度等优势告知每户村民,使农民在短时间内充分了解农金室服务事项,不断提高村民对农金室的知晓率、参与度,推动形成农金室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要建立经费保障制度。要按照准公益性、政府适当补贴、市场化补充原则,建立“财政扶持、业务合作银行、保险机构按劳付酬”的经费保障机制。及时与金融单位、保险机构沟通对接,督促与村委会签订金融服务代办协议,厘清村委会与金融企业、保险机构各自职责和业务权限。与银行、保险机构协商,由业务合作银行、保险机构根据农经室参与基础信贷服务及保险业务理赔等工作任务,按照一定比例承担农金室部分日常运行经费,提升办公条件,并保障聘用人员用工报酬。
四要建立考核激励机制。要研究制定农金室建设运行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将建设质量、运行情况纳入考核范围,采取业绩盘点、走访调查等多种方式,重点考核农金室银行类业务服务、保险类业务服务、金融知识宣传普及、优化金融生态等方面工作开展成效,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政府评选先进银行、优秀金融机构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的金融机构在褒奖的同时,可以在金融政策支持、产品创新和机构网点布局上给予优先考虑。
五要创新金融服务方式。结合我县设施农业、规模养殖、花卉制种等产业发展特点,按照“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市场化和政策扶持相结合”的原则,多方面创设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使农村金融产品、金融服务更好适应新时代我县“三农”工作需要。大力培育和发展涉农担保、评估、公证等中介机构,有效缓解农村融资难、农业担保难、农民贷款难等问题。另外,可在考虑农村金融市场容量和金融机构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适度放宽市场准入,稳步推进适应我县农村金融需求多样性特点的农村金融组织和产品创新。
六要营造良好金融环境。广泛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信用企业”评审,对等级高者提供包括贷款、银行卡、结算汇兑等一揽子金融服务便利及费用优惠政策,对等级低者在信贷支持上实行疏远政策,直至实行停止贷款、停止开户、停止结算等措施。建立健全农村金融风险预警、防范与补救机制,对所有农村金融机构、民间借贷统一实施规范有效的金融监管,降低农村金融风险,保障农民金融安全。多层次、多角度强化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切实提高农民群众利用金融和防范金融风险能力。要根据我县农村产业布局和金融企业、保险机构产品服务特点,及时调整金融、保险网点布局,妥善解决同行无序竞争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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